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的通知
武建〔2021〕303号
各商业银行: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提质增效,打造信息化、智能化预售资金管理平台,实现预售资金缴存、归集、拨付、审查一体化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2020〕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20〕 6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未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有关网络、系统程序和接口,监管关联数据信息实时传输共享的银行暂停承接新的资金监管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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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