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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6/28 11:08:15 浏览次数:2701 来源:


武政综〔201665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面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及《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683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执行省、南平市的有关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信贷政策。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

二、推行购房奖励政策

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房、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的个人,给予奖励。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的个人,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全额奖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含200平方米)的个人,可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奖励150元;购买其他新建商品房(非普通商品住房单套面2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的个人,可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奖励200元。奖励政策从2016612日起执行,至20161231日止,以购房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备案时间为准,市财政提供用于奖励的封顶资金2000万元,用完为止。购房补贴申请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另行文规定。

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店面和办公用房)和二手房,购买新建商品房户口未迁入的,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户口未迁入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其子女可就近到教师进修学校附小、百花小学、新丰小学、湖桃小学等4所小学及市第三中学报名就读(以上方案只适用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入学。一套房屋只能安排一个生源,有退房记录的不重复安排生源。)

四、政府搭建购房服务平台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在2016年内实现省、南平、武夷山三级联网,并实现与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土地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纵横对接、信息共享。由住建局牵头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定“团购”优惠价格,“团购”优惠价具体到一房一价,由政府和企业即时向社会发布,“团购”对象为享受政府各类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和购房补贴人群。

五、打通库存转换通道

继续鼓励各市直部门用本单位办公经费结余资金,购买公有住房,并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给各单位,作为单位周转用房。由市住建局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存量商品房进行摸底收集,并由市政府办下发给各有关部门,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由市经信商局负责,对全市企业购买公有住房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并上报市政府研究。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结余资金,填报购房资料,报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由政府组织统一购买招投标工作。

六、优化开发用地供应

1.商业办公用地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评估新、旧用途土地使用权价格,新用途土地价格按评估与最近一年相同土地级别公开出让最高成交价确定,最近一年相同土地级别无公开出让土地的,按评估价确定。

2.对土地出让合同明确要求设置集中式商业,未具体明确商业分隔比例、形式的项目,在满足消防等安全条件下,允许集中式商业用房分割销售和办理产权(另在土地招拍挂或政府会议明确规定集中式商业用房不予分割销售的项目除外)。

七、加大问题楼盘化解力度

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及时化解问题楼盘。认真梳理在建待建房地产项目,明确风险项目评判标准,排查风险项目清单。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项目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盘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市住建局加强对问题楼盘化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八、落实化解库存主体责任

建立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建局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由市财政局、国土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地税局、国税局、统计局、经信商局、人社局、公安局、人行、银监办、棚改办等部门领导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本《实施意见》自2016612日起执行至20161231日止。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