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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屋登记材料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11/4 10:17:12 浏览次数:2533 来源:


 

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屋登记材料的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及《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即日起,进一步精简房屋登记业务办事材料,便民利民,提速增效。现通告如下:

所有房屋登记业务不再强制收取婚姻证明(当事人自愿申请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简化为询问是否有共有人和申请人自己声明为个人财产来办理相关登记。

如配偶认为是自身为产权人的,可以通过更正登记或者民事诉讼的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特此通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