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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住房保障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限期办理备案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9/13 17:27:09 浏览次数:1859 来源:


 

武建〔2018208

 

武夷山市住房保障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限期办理备案登记

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武建〔201668号)和福建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南平市住建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备案登记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含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于2018930日前按规定到我局房管处(迎宾路71号)办理备案登记。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办理备案时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签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承诺书》及《武夷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清单》。

三、逾期未办理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的机构和人员,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其从业资格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武夷山市住房保障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