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关于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8 14:44:23 浏览次数:2349 来源: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

根据《南平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018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及应急逃生能力,春节前,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开展全民消防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员参与,重在提升”的思路,以提升居民住宅区群众的火场疏散逃生常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完善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预案,通过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居民火场逃生能力,尽最大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任务目标

春节前,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要督促所在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相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会同当地街道、社区召集辖区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部署开展居民住宅消防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

二是制定预案。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传达大演练活动的具体要求和任务,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并根据小区实际,按分工要求制定相关的疏散逃生演练预案。

三是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要督促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制定的预案。认真配合开展演练。设有消防控制的小区,要将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火灾应急处置指挥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等内容纳入演练范畴,确保演练成效。

四是总结提高。演练结束后,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总结演练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完善疏散逃生演练预案。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吉林“11.5”和上海“11.15”火灾充分暴露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疏散逃生技能不足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避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疏散逃生大演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切实提高居民火场逃生常识和技能,尽最大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是要开成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加强消防宣传和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作为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一项内容,纳入工作范围,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积极研究配套措施。

三是要注重收集资料。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的过程中,注重收集演练的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并存档备查。同时,要将演练的情况报送到当地公安消防大队。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