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 15:18:06 浏览次数:638 来源:
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根据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15)武民初字第1785号民事判决书、(2016)闽0782执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位于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武夷学院南生活区14幢第四层房屋归申请执行人官金旺所有,该房屋原产权证书(产权证号:201005408)作废,特此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