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2 16:40:24 浏览次数:553 来源:
公告
兹有李贵明、李智轩,房屋座落于武夷山市星村镇星村村林山路8-1号1-4层,建筑面积为370.44平方米,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1102668的房屋他项权证证书遗失。现已向我处申请注销房屋他项权证证书。若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处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者,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注销。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