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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夷山市国家旅游度假区(大王山庄)10幢104、105、106、202、203、302、303、402、403的房屋协助过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7 9:48:20 浏览次数:594 来源:


 

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根据(2014)南民初字第320号民事判决书及(2014)武执行字第6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武夷山市大王山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武夷山市国家旅游度假区(大王山庄)10104105106202203302303402403的房屋所有权过户到郭家柱名下,该房屋原产权证书(产权证:201200955201200954201200953201200951201200950201200948201200947201200945201200944)作废,特此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