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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夷山市度假区(麒铭都)1幢304协助过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3/11 15:58:58 浏览次数:520 来源:


 

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13)延执行字第159-1号执行裁定书及(2013)延执行字第15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陈水仙、郑学勇坐落于武夷山市度假区(麒铭都)1304过户到买受人刘新军名下,该房屋原产权证书(产权证号201003394)作废,特此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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