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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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2011年01月05日 12:08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收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产测绘报告

7、完税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9、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制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办事流程

申请→实勘→受理→公告(集体)→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事时限

 国有土地房屋登记:30个工作日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6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80/套 、非 住 房550/ 

2、工本费: 10/(每增发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