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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加强公积金执法检查 督促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7/11/16 9:30:05 浏览次数: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住建委、市公积金中心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全市性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来到浦东新区有关单位,仔细核对台帐、深入了解情况、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督促其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做到“应缴尽缴”。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近年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检查,以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执法检查活动自4月份启动,市公积金中心向全市约10.8万家单位发出执法检查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再开展执法抽查。检查对象为本市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重点检查以下三类对象:(一)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二)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未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三)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未为职工正常、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电话催缴、执法约谈、上门检查等方式督促这些单位进行整改,依法依规缴交住房公积金。
  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截至10月底,全市今年已实现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约104.71万人,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约35.02万人,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