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8/2 8:26:16 浏览次数:1718 来源:
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根据建瓯市人民法院(2015)瓯执字第2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15)瓯执字第2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葛宝云、全秀丽名下的座落于武夷山市度假区玉女峰路55号(麒铭都)47幢47号房的房屋所有权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周水松名下,该房屋原产权证书(产权证号201201870)作废,特此公告。
武夷山市房产管理处
2016年8月2日